为了全面提升案件质量,通江法院群策群力想办法、定措施,严把“四关”,确保案件质量,把提升案件质量作为2012年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严把“立案关”。在立案环节对案件进行分流,能委托调解的就委托调解,能在立案环节调解的就在当即调解,调解不成的则经立案后,实行随机分案到人。立案时做到必须与当事人见面,要求当事人诉状写得清楚明白,当事人地址准确,法律关系明确,手续完备,相关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同时立案庭加大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对要求法院司法确认的案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确保法律效力。二是严把“庭审关”。凡是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案件必须保证有陪审员参加,庭审前审判长必须准确梳理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拟定庭审提纲,并将庭审提纲附卷,审查判断确认证据效力,排除非法证据及不相关的证据,实现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效能;并定期组织庭审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规范庭审程序、强化庭审功能。三是严把“审限关”。实行审限跟踪监督,防止超审限案件发生,对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由院长亲自审批,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实行月通报制。四是把好“问责关”,结合岗位目标严格问责。对因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及裁判结果错误而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违反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严重违反庭审有关规定,或法律文书出现严重差错,结合岗位目标予以考核处罚,制约惩戒,提高承办人办案责任意识,促进案件质量的提升。
(政治处 莫述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