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负责综合性办文办会、文秘、信息、宣传、保密、档案、代表委员联络、决议事项督办、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与政务后勤保障相关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部(督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人民陪审员管理、内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与组织人事管理相关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立案庭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登记、审查、立案、案件繁简分流、诉讼费收取、民事案件立案调解及速裁、司法评估、拍卖、鉴定等工作,承担与立案相关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刑事一审案件,负责总结刑事审判经验,承担与刑事审判有关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和抚养等家事审判案件及人身权、财产权、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合伙、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各类民事一审案件;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和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民事审判、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经验,承担与民事审判、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有关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买卖、金融借款、房地产交易、加工承揽、工程建设、融资租赁及涉公司类等各类商事一审案件,总结商事审判经验,承担与商事审判有关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行政一审、行政赔偿一审、行政非诉审查及国家赔偿案件,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领域内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总结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经验,承担与行政、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相关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行局
主要职责:依法执行应由本院执行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公证文书、仲裁裁决等,总结执行工作经验,承担与执行相关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评查、审判质效评估、统计分析、审判态势分析、司法公开、案件督查督办等审判管理工作,负责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调研、案例、信息化管理、网络运行维护等工作,依法办理申诉审查案件,依法审理再审案件,承担与审判管理、司法事务相关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财务、装备、社会保险、国有资产及诉讼费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车辆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与政务后勤保障相关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警大队
主要职责:押解、看管人犯、开庭值庭、执行死刑等工作;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等工作;配合执行实施中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特定警务保障、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等工作;与司法警务相关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