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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法院各人民法庭主动学习宣传新民诉法

文章来源:通江县人民法院  添加时间:2012-12-17  人气指数:823


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民诉法》修改条文100多处,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新设了公益诉讼、小额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担保物权的实现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对民事诉讼原则、立案制度、执行程序和涉外程序等均有重大修改完善,对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的回避等作出了新的规定。为了认真学习领会这一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提高对新修订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12月以来,通江法院各法庭认真贯彻院党组的要求,加紧学习宣传新民诉法。

12月5日,麻石法庭组织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法律工作者一起学习讨论新民诉法,对新旧民诉法的改变做探讨,并讨论了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司法公正的论述,大家对提升司法公正各抒己见。

12月以来,杨柏法庭组织全庭干警在办案之外,多次集中讨论学习新民诉法,结合现行民诉法一一对照学习,并结合案例讨论如何适用的问题。他们还利用辖区四乡镇赶场日,联合司法所开展法制赶场活动,利用车载电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宣传新民诉法。

12月12日下午,民一庭、诺江法庭集中学习新民诉法。特别邀请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李正东同志结合新旧条文的异同和新增条文的具体内容作了讲解。对小额诉讼制度等新增法律条款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在学习过程中,法官们展开了热烈地讨论交流,进一步理解了新规的立法本义、适用原则、适用范围和具体标准。

沙溪法庭积极开展送新民诉法下乡活动,12月以来,法庭足迹遍布了辖区所有行政村,发放新民法宣传DM单2000余份,下发便民联系卡300多张,将新民诉法资料张贴到辖区的4个便民联系服务点醒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