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通江县乡镇司法联动工作会议在公安局会议室隆重召开,开展乡镇司法联动工作是我县创新社会管理的新举措,由我院率先提出,并在广纳镇率先试点,取得极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县委政法委大力支持,拟在全县推广,此次会议就是向全县推广的动员大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再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英,副县长陈杰,县政协副主席向仕才出席会议。
会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长霖介绍了开展司法联动工作的时代背景,解读了司法联动工作特定的内容,他指出司法联动是一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举措,是由乡镇党委政府主导,整合所有社会资源,具体到乡镇就包括乡镇综治办、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工商、国土、民政、社保、村建、林业、水务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等,旨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纠纷,以及解决人民群众需求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并建立一套包括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处突维稳、涉诉信访稳控化解、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调解、执行联动机制在内的司法联动机制。其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并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单独受理、集中梳理、协调联动、及时化解”。并就下一步开展乡镇司法联动工作进行了表态性发言。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再生在会议上要求,要站位全局,统一思想,狠抓关键,多措并举,不断把乡镇司法联动工作推向深入。他指出,推行乡镇司法联动是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司法改革的创新举措,是强化调解职能、维护群众利益的现实选择,是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是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实现法治通江的基本要求。他要求,要狠抓关键,牢牢把握乡镇司法联动工作的主要环节。要大力调处化解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和热、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三不出、三确保”目标。县、乡镇要建立司法联动机制领导机构,发挥各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村(居)委会职能及优势,构建多元化解参与的联动网络体系。要建立信息对接机制、职能对接机制、效力对接机制。要加强对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乡镇司法联动工作的认同感。夯实群众基础,促使群众自觉参与、接受乡镇司法联动。最后,王再生书记要求要加强领导真重视,加强配合真联动,加强督导真问责,加强保障真投入,努力增强司法联动工作实效。
陈杰主持会议并就相关工作讲了具体意见。会议宣读了《关于在各乡镇建立司法联动机制的通知》,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广纳镇作了交流发言。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分管司法工作负责人、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共1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