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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联动构筑“大”和谐

文章来源:通江县人民法院  添加时间:2012-11-15  人气指数:926


10月26日,通江法院麻石法庭外一派和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互相表达愧疚,畅谈下一步消除误会搞好邻里关系。这是通江法院提出的建立乡镇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县推广后,麻石镇司法联动工作小组化解的又一起相邻权纠纷结束后的情形。

“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通江法院在全面开展争创“两个一流”工作中,立足执法办案,深化能动司法,积极思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氛围。院党组结合当前社会矛盾聚集和凸显的现实,并根据司法实践中部门处理矛盾纠纷存在单打独斗的乏力情形,于2012年5月提出了在全县各乡镇建立司法联动机制的工作设想,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和县委政法委的全力支持。我院通过先期在广纳镇为期50余天的司法联动试点,成功化解了4起影响辖区维稳大局的民间纠纷,取得了极佳的社会效果,司法联动成为广纳镇化解信访维稳积案的重要手段。8月,此项工作在全县推广,各乡镇迅速落实,制定司法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成立司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纷纷借鉴广纳镇司法联动成功经验,把司法联动机制建成化纠纷、解民忧、促和谐的有效平台。

司法联动机制的特定内容

司法联动——是一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举措,是由乡镇党委政府主导,整合所有社会资源,具体到乡镇就包括:乡镇综治办、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工商、国土、村建、林业、水务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等,旨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纠纷,以及解决人民群众需求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

司法联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并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单独受理、集中梳理、协调联动、及时化解’”。

其中“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是根本。今天,倡导的社会风气就是和谐文明,倡导的服务理念就是以人为本,司法联动旨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创新社会管理,做群众工作一种良好载体,更是为社会营造和谐文明的一种新方法、新手段,走党的群众路线,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司法联动就是其具体做法。

“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并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是指导思想。合法性就是要求在调处矛盾纠纷时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而不能与法律相抵触。不仅要求实体合法,也要求程序合法。合理性原则指调处矛盾纠纷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为了更好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对当事人做工作,通过调解在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公平公正、公开是指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守住公平正义的防线。向当事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防止当事人情绪冲突,向当事人公开自己身份、联系电话,告知当事人自己的调处矛盾纠纷时的态度,给当事人一种亲和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确保调处矛盾纠纷在阳光下进行,不搞暗箱操作,增强调处矛盾纠纷的透明度,可信度,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调处矛盾纠纷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单独受理、集中梳理、协调联动、及时化解”指的是司法联动的工作流程和方法。简言之,就是乡镇以及相关部门的矛盾纠纷,人民法庭参与调处化解,人民法庭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乡镇及有关部门参与调处化解,全方位形成良性互动的大司法格局。辖区内的综合治理、维稳处突、信访稳控,人民法庭参与其中,充当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主力军。社会影响大、矛盾激化的纠纷,由司法联动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启动司法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务必群策群力,及时化解处理,将矛盾纠纷消弥在萌芽状态。

司法联动机制已凸显成效

经过实地调研和精心筹备,县委政法委2012年6月6日以通委政法[2012]45号文件发出《关于建立乡镇司法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按通知精神迅速在各自辖区实施司法联动机制。

6月5日,县委政法委牵头,率先在广纳片区召开了片区司法联动工作会议,广纳镇、东山乡、三溪乡分管领导以及广纳派出所、广纳司法所、广纳人民法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委政法委负责同志组织学习了通委政法[2012]45号文件,县法院分管领导代表法院党组结合案例解读了司法联动机制的目的和意义,参会人员讨论了广纳镇司法联动机制实施方案。6月20日,广纳镇党委在讨论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司法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司法联动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目标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措施以及考核办法,并在各村和社区成立了司法联动工作室,配备了组成人员,自此,广纳镇司法联动工作全面开展。

7月9日,广纳镇村民王家兴与杨永贵两家发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广纳派出所以治安案件立案,并启动司法联动机制处理,广纳法庭、广纳派出所与龙头山村司法联动工作室协同配合,化解了该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7月25日成功化解了广纳丁滩沙场与万轮村7社持续三年、冲突数十次的矛盾纠纷。因到丁滩沙场运沙车辆必须从万轮村7社通行,该社村民要求通过其自筹资金修建的社道路时,必须支付道路维修费用,双方因价格冲突协商无果,万轮村7社村民长期封堵道路并多次与沙场工人发生肢体冲突,派出所出警20多次平息事态、镇维稳办调解30多次未果,当事人多次到县委政府信访,并长期现场对峙,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广纳镇的社会稳定,司法联动机制建立后,广纳镇党委将此矛盾纠纷纳入司法联动机制处理。7月24日,广纳镇维稳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万轮村委会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了调解方案和突发情况预案。25日,经过精心准备,司法联动成员单位采取集中进行和分别谈话方式,给群众代表和沙场负责人做了长达6小时的调处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和。万轮村7社村民代表姚某某事后对现场采访的记者说:“我们第一次见到几家联合一起处理老百姓的事,很新鲜。效果这么好,我们欢迎!”

9月4日,广纳镇政府一公职人员家属与他人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纠纷处理中,镇村建站、国土站被推上了矛盾的风口浪尖,当事人四处投访,并称要上省进京。访案如果以判决方式处理,矛盾则会全部转嫁到镇党委政府,给当地党委工作造成极大压力,为此,与广纳镇党委衔接后,法院分管副院长带队前往案发地,会同镇政府、村建、国土、司法所共同调解此案,经过参与部门群策群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了却了镇党委政府一块心病。

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启动司法联动解决群众重大疑难纠纷23起,切实减轻了各乡镇信访维稳工作压力。这些成功化解的案例表明,司法联动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手段。我们相信,随着司法联动机制的深入推进,其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的职能将进一步增强,司法联动机制必将成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稳处突、信访稳控工作中的一大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