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6)川1921刑初167号
公诉机关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谢伯军,男,1968年9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通江县。因涉嫌盗窃罪,经通江县森林公安局决定,于2016年9月22日被取保候审。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以通检公诉刑诉〔2016〕15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伯军犯盗窃罪一案,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陈仲平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马虹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谢伯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5年10月底,被告人谢伯军从彭某某(另案处理)处了解到通江县胜利乡秦家河山林有两个檬子树树兜,经谢伯军进山查看后安排彭某某、谢某某(另案处理)实施采挖。2015年11月7日,由谢伯军提供工具,彭某某、谢某某进山秘密采挖,四天后,谢伯军到现场对挖出的檬子树枝桠实施切锯,后三人商议,由彭某某和谢某某将两个树兜从秦家河山林搬运至胜利乡大营里村村公路上,谢伯军支付给彭某某、谢某某5000元至5500元的费用。2015年11月13日,谢某某、彭某某及雇请的工人杜某某、罗某1、程某某、李某1、李某2等人进山搬运。11月14日,在搬运至石板滩(小地名)处时被通江县国有五台山林场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经通江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被盗树兜进行鉴定,其价值为3000元人民币。
上述事实,被告人谢伯军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且有经庭审质证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拘留证、取保候审决定书、罗某2报案材料、被告人谢伯军身份信息、证人谢某某、彭某某、杜某某、程某某、伏某1、伏某2证言、被告人谢伯军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及通知书、现场勘验笔录、照片及平面示意图、五台山林场林权证等证据在卷证明,足以认定。公诉机关起诉书认为被告人谢伯军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罪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坦白情节。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伯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谢伯军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委托评估调查,被告人谢伯军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通江县司法局同意将其纳入社区矫正,可以对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谢伯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 判 员 陈仲平
二0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杜沉鱼
附本案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七条 ……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