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通江县委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王东明书记和市委李刚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视频会议后,通江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了中共通江县纪委、通江县监察局关于转发《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廉洁自律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的通知和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讨论贯彻落实意见,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庚即将中央“八项规定”、四川省委“十项规定”以及习总书记,省委王东明书记、市委李刚书记和县委赵万先书记重要批示及相关讲话整理,在法院内网上转发给每位干警。
1月25日上午,该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及时传达贯彻学习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市委书记李刚同志、县委赵万先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组织全院干警全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四川省委“十项规定”以及习总书记,宣读了各级领导关于严格廉洁自律切实转变作风的重要批示。
最后,该院院长李长霖针对严格廉洁自律切实转变作风和习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四个结合。把贯彻中央规定与省委有关要求相结合,将贯彻落实中央规定与各级领导重要批示相结合,把落实规定与贯彻“三条禁酒令”“四项要求”相结合,把贯彻规定与当前开展的“司法大拜年”相结合,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是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从简安排春节期间各项活动,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
三是各部门务必组织干警再次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敲响廉洁自律警钟。部门做好讨论记录,干警个人书写心得体会。
四是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干警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纪检组和监察室务必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切实逗硬查处,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