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 内容详情

通江法院召开“转作风·惠民生”活动动员大会

文章来源:通江县人民法院  添加时间:2013-12-30  人气指数:1111


通江法院召开“转作风·惠民生”

活动动员大会

 

12月4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开展“转作风·惠民生”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政治处主任张静传达了市、县委关于开展“转作风·惠民生”活动精神,对本院“转作风·惠民生”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了相关庭室工作职责。院长李长霖作了动员讲话。

李长霖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活动意义。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开展“转作风·惠民生”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活动的开展,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宣传好、执行好、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办成一批群众受益的好事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让法律的阳光温暖群众,让司法服务的成果惠及群众。二是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干警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让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牢、干群感情不深、干部作风 “庸、懒、散、软、奢、浮”、监督管理不严、担责尽责不够等问题,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得实惠,从而获得老百姓真心拥护。

李长霖指出,在转作风方面,要认真抓好“学、查、改”三个环节,“学”要深要透,“查”要清要准,“改”要得法要彻底,各环节的开展要有据可查。在便民服务方面,诉讼绿色通道、“50·80”工程、司法联动、法官进社区要大力开展,要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在惠民生方面,要依托“十大行动”,为群众办成事、办实事、办好事。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对路的措施,不耍花招、不走过场,让每项动作都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李长霖强调,全院干警要把转作风,惠民生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通过开展活动提振精气神、激发动力,推动法院工作开展。各部门要将活动的开展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尤其当前临近年末,节点任务突击攻坚,目标考核年终交账,各部门要确保开展活动与审判工作两不误、两融合、两促进,力求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