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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法院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筹备工作践行“五字”法

文章来源:通江县人民法院  添加时间:2014-03-14  人气指数:532


通江法院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筹备工作践行“五字”法

 

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江法院以践行“快、准、实、高、严”五字法,抓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行动快。2月25日县委动员大会结束后,27日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向中层以上干部传达县委会议精神,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并就法院如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研究部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条不紊进行。

二是定位准。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根主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措施实。迅速成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陈贵平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政治处主任张静、机关党委书记郑义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活动的联络协调和沟通,为把活动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尽快把教育实践成果转化成提高审务质量的有效措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是标准高。要求全院干警把“思路”调到总要求上,把“焦距”对准“四风”,把自己摆进去,找准问题,深挖根源,触及灵魂;要认真抓好“学、查、改”三个环节,“学”要深要透,“查”要清要准,“改”要得法要彻底,各环节的开展要有据可查。

五是要求严。要求做到“四不能”,即:领导带头不能弱;统筹兼顾不能缺;督查督办不能软;信息宣传不能少。切实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把“自选动作”做精彩,确保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