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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释疑指南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7-01-24  人气指数:1768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增强司法的公信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我院设立“判后释疑”窗口,由资深法官就当事人对我院裁判的疑问或不理解,进行答疑解惑。

判后释疑的范围

   我院就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作出裁判后,当事人如果对证据采弃、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方面存在疑惑,可以向我院申请判后释疑。

   下列情形,不属于判后释疑范围:

   当事人已就我院作出的裁判提出上诉,或者已经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再向我院提出释疑要求的。

案件已经过二审裁判或者复查,当事人再向我院提出释疑要求的。

判后释疑的形式

    判后释疑采取释疑法官接待当事人并口头答复形式。对于当事人申请释疑的事项,释明法官当场能够释明的,一般当场进行释疑;不能当场释疑的,预约择日释疑。

当事人申请判后释疑需注意的事项

     应提交要求释疑的裁判文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应提供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应明确需要法院释疑的问题和事项;

     应自觉遵守法院信访接待秩序。

判后释疑接待地点

   通江县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大厅“判后释疑窗口”

 

 

                   

                                   通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