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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法院两项措施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

文章来源:通江县人民法院  添加时间:2015-07-27  人气指数:409


  通江法院自施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始终坚持“一接二登三告知”的流程,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一律接受,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立案庭工作人员当场进行释明,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实行“立案登记为原则,延后立案为例外”。自5月1日施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我院共收案959件,同比上升21%,其中执行案件收案287件,同比上升251.7%。

  领导高度重视破解立案难。党组书记、院长陈贵平、分管副院长李泽胜多次亲临一线进行指导,陈院长强调:实行立案登记制任重道远,大量的案件涌入法院,增加了法院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增大了法官及助理人员的工作量,立案登记制给通江法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要高质量地完成每个案件,需要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要以空前的力度践行立案登记制,用勇气和魄力破解立案难问题。

  及时总结立案登记制经验。一是适当规范立案受理范围。实行登记立案后,因诉讼“门槛”降低,大量的案件涌入法院,其中恶意诉讼、虚假诉讼、重复诉讼也不断增加,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诚信诉讼承诺制度及诉讼黑名单制度等,严防当事人滥用诉权,确保有限的审判资源不被浪费。二是加强诉前化解。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纷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程序分流化解纠纷。三是强化宣传及释明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平台,大力宣传立案登记制度,做好释明工作。

  (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