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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参加全省法院第三届“十佳庭审”评选活动暨全市法院“十佳庭审”评选活动的 通知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8-06-11  人气指数:1066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参加全省法院第三届“十佳庭审”评选活动暨全市法院“十佳庭审”评选活动的

  

 

各县(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特别是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增强全省法院审判规范化建设成效,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提高员额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庭审规范化水平,根据省高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第三届“十佳庭审”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组织开展全省法院第三届“十佳庭审”评选暨全市法院“十佳庭审”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流程

    2018年5月-7月中旬的两个月内,要求全市法院两级联动,逐级推选优秀庭审,经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集中评选,以及全市法院干警和社会大众的网络评选,最终选出全市法院“十佳庭审”并层报省法院参与全省法院第三届“十佳庭审”评选。

   (一)基层法院及中院机关评选阶段。1.各基层法院于即日起-7月16日期间,自行组织完成本院的“十佳庭审”评选活动。要求参加评选的候选庭审总数不得少于20件,在评选出的“十佳庭审”中,按照刑事、民事、行政3个类别,各择优选出1件(或1件以上)参加全市法院“十佳庭审”评选活动。未受理行政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在刑事、民事案件中确定3件(或3件以上)优秀庭审报送。2.中院机关的优秀庭审选送工作由中院审管办牵头组织。中院各业务庭室于7月16日前,分别选送1件庭审经分管院长审核后报审管办,由审管办组织按照刑事、民事、行政3个类别,择优选出3个优秀庭审参加全市法院的“十佳庭审”评选活动。3.各基层法院应当结合执法办案督察工作第2季度庭审督

察工作,在接到督察通知后,安排一堂庭审接受督查组现场评选。

   (二)市级评选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中院将汇总全市法院选送的优秀候选庭审,通过组织现场集中评审和大众网络投票等环节,综合考评择优选出全市法院“十佳庭审”参加第三届全省法院“十佳庭审”评选。在各评选阶段,相关单位和部门逾期未选送,或选送不符合要求又未及时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选送条件

   (一)候选案件及庭审视频的要求。各院在评选过程中,应当选择社会关注度较高或在本辖区内有较大影响,案件审理有一定难度,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具有审判指导意义的案件。要求参选庭审视频能正常播放,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涉及隐私或特殊情况的庭审除外,但应当在报送时进行说明)画面、声音清晰,视频背景整洁;庭审程序合法、完整;突出庭审实质化的同时兼顾庭审规范化,庭审整体效果较好(具体评选要求可参考文后附件1.2.3)。

   (二)候选庭审报送时限要求7月16日之前,各院(庭)    要将择优选出的优秀庭审的全程视频以及500字案情简介报送至中院审管办汇总审查;中院机关选送的3个优秀候选庭审相关视频和案情简介由审管办牵头负责。

    三、工作要求

    全市各基层法院、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领导,及时制定本院“十佳庭审”评选活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法院、院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本辖区(部门)的“十佳庭审”评选活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两级法院参选全覆盖;分管领导要牵头协调解决评选、联络活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辖区法院“十佳庭审”评选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二)积极开展联络活动。全法院在开展“十佳庭审”评选活动的同时,要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审判专家、院校学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等走进法院,担当评委,参与到“十佳庭审”评选活动。要在优秀庭审评选活动的过程中,融合当前法院重点工作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各基层法院要积极邀请辖区内市(州)、区(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在条件许可的情形下,尽可能地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评选;中院在组织开展辖区两级法院评选活动中,邀请省人大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人、省政协委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当评委。

    (三)及时报送评选联络工作信息。各基层法院要及时将优秀庭审评选活动工作方案(5月30日前报送)、代表委员邀请情况,评选活动阶段性工作成效等总结性材料报告中院审管办。各院联络部门要及时收集“十佳庭审”评选活动中的受邀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法院活动的视频、图片等资料,以各院为单位在7月16日前统一报送至中院审管办,用于后期制作全市法院联络工作宣传视频之需,并层报省高院。

    (四)做好优秀庭审的宣传和表彰。全院要以下发文件通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本辖区评选出来的“十佳庭审”予以宣传和表彰。要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联系,有效扩大全市法院通过优秀庭审评选活动,提升庭审实质化、司法作风规范化建设成效的影响力,各院新闻宣传部门要及时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对“十佳庭审”活动予以宣传报道。

   (五)加强评选联络工作的督导检查。中审管办将结合执法办案督察工作,适时开展对基层法院社会参与度和评选工作的督导,确保全市法院“十佳庭审”评选活动有序推进。

   (六)强化十佳庭审的成果运用。各院要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切实增强全市法院庭审规范化成效,提升全市法院干警司法能力水平。对“十佳庭审”评选活动中组织不力、工作不实的法院或部门予以通报,对荣获全省、全市法院“十佳庭审”的合议庭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要在2018年年度考核中予以着重体现。

  联系人:李谦  联系电话: 0827-5817504 13881666313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