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通江法院执行局王法官的电话像往常一样突然响起,申请执行人倪某的代理人刘律师打来电话,称被执行人韩某某正在巴中恩阳某工地,希望王法官能火速带人赶过去“逮人”。王法官边听电话边在脑海中迅速勾勒行动计划,因为他深知其承办的倪某与韩某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人与他都等得太久了......
被执行人韩某在申请执行人倪某处借款30万元迟迟未还,在执行过程中屡次爽约。
放下电话,王法官立即向执行局领导汇报后迅速作了安排与部署。为了防止被执行人开溜,立即电话联系恩阳法院法警大队的同志,请求协助。
恩阳法院的执行干警在申请执行人的带领下,在离恩阳法院三十多里外的一处建筑工地找到并将韩某带到了恩阳法院。
王法官一行到达恩阳法院后,因被执行人韩某声称无力履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果,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决定对被执行人韩某拘留十五日。王法官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随即,被执行人韩某被带回通江县交拘留所执行拘留。
本次执行虽未能执行到金钱,但有利于化解当事人对法院的误解,对被执行人起到震慑作用。特别是恩阳法院的积极协助值得点赞。也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