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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六):上门调解化纠纷 为民服务解难题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1-04-13  人气指数:218

“没想到就我这一两天的工资,法院却跑到村里来调解,他们通知我过来,我还不相信”一个老年人激动地说道。4月13日,通江县人民法院杨柏法庭到杨柏镇盘龙山村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工资和材料款案件。

下午2点,调解完案件正在吃午餐的工作人员,忽然听到大门口一位男子说道:“我们找了好几年,才把欠我们工资和材料款的人找到了,我们带欠款人来法庭处理”,法庭工作人员立马将他们请了进来,仔细询问了解情况。

2018年,赵某某在杨柏镇盘龙山村承包了杨某某的房屋建修工程,雇佣了贾某某等12人做工和运输材料。期间,赵某某与杨某某因房屋施工时常发生争执,赵某某未修建完工和未支付劳动报酬、材料款便离开。

 4月11日,工人们找到赵某某后到派出所解决,赵某某出具了欠条并承诺在次日中午前付清,后未按约定履行,工人代表们带着赵某某、杨某某来到杨柏法庭寻求解决。经调解,五位村民代表同意赵某某定期支付的计划,但需要其他工人同意。

了解到其他工人交通不便、多为老人后,法庭工作人员决定立即到杨柏镇盘龙山村就地调解,经过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到达了村民杜某某家中,其他工人都在院坝里,大家齐心协力在院坝里搭起了调解现场,经过调解,工人们与赵某某达成了调解协议。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通江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