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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梅任通江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1-10-20  人气指数:470

10月20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任命刘伯梅同志为通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刘伯梅同志为通江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刘伯梅同志向宪法宣誓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