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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禁毒宣传】通江法院开展禁毒宣传系列活动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2-06-24  人气指数:233

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工作力度,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通江法院集中开展了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禁毒宣传进社区  6月23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在红军广场开展以“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 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干警通过拉横幅、发放禁毒宣传彩页、设立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禁毒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毒品知识与危害、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如何拒毒防毒等多方面知识。同时,还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活动当天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次。

禁毒宣传进万家  6月16日上午,杨柏法庭干警来到杨柏镇,依托“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了禁毒法治宣传,通过发放禁毒宣传资料、讲解真实案例等形式,重点介绍了毒品的种类、形态特征及危害,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吸毒、贩毒、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涉毒行为。

以案说法多一点

【案情简介】2020年7月初,被告人张某甲出资购买制毒原料及制毒工具,何某某负责提供制毒技术制毒,罗某某负责驾驶机动车,三人连同被告人张某乙将提炼出的冰油放进车里带回到张某乙的家中制毒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甲基苯丙胺83.75克,制液21.25千克(甲基苯丙胺成分为1%)。

【裁判结果】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甲、何某某、罗某某、张某乙制造毒品,其行为均构成制造毒品罪,通江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对被告人张某甲、何某某、罗某某、张某乙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十三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等不等刑罚,并对以上被告人分别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典型意义】制造毒品犯罪的滋生和蔓延给禁毒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本案是一起源头性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打击制造毒品犯罪和强化毒品源头治理的决心。

接下来,通江法院持续加大禁毒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公开宣判、庭审观摩、普法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毒品预防犯罪,打赢全民禁毒保卫战。

法官提醒

以“聪明药”“上头电子烟”等形式的新一代毒品,危害性更大、成瘾性更强,要加强对新精神活动物质类毒品的认识,避免走上吸食毒品的道路,坚决远离毒品“红线”。

保管好身份证件,不虚开管制药品,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坚决抵制从“黄牛”处购买药品,不给“药贩子”任何市场。

发现毒品犯罪线索,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反映,鼓励吸毒人员迷途知返,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可疑链接不点、陌生信息不回,发现有类似“糖”“燃料”“农夫”等贩毒黑话行话网络信息的,及时向平台举报。

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要求,邮政监管部门要加强管理,打造“防毒”安全墙。

法律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私自种植罂粟。已经种植罂粟的,请尽快铲除;切勿迷信“土方子”,以免延误病情,危害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