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江法院对被执行人李某万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进行审理。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监督,同时传唤10余名被执行人全程旁听,进行以案释法现场法治教育。

案情简介:李某万因个人投资向苟某、陈某、曾某娟、毛某、张某、严某、李某光、袁某杰等人和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到期后李立万未按约定还款。2015年至2020年先后被通江法院依法判决其偿还各借款人本金及利息2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上述借款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未找到李某万财产线索。李某万在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借款偿还义务情况下,于2019年以他人名义按揭购车供自己使用。同时李某万使用他人名义注册微信,用于承包工程时收付款。李某万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经过审理,本院依法判处李某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庭审结束,执行局对10余名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约谈中,执行局负责人现场为被执行人算清经济账、人身自由账和社会影响账,并着重强调拒执打击的高压态势,对被执行人进行警示,震慑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错误心理。通过观看庭审和集中约谈,3名被执行人当场支付部分案款并作出履行承诺。

代表建议,见证庭审和集中约谈后,代表委员对通江法院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针对法院打击拒绝、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等工作提出建议。

一是加强拒执罪的打击。“一百次警告抵不过一次深刻有力的打击”,希望法院以刑法手段进一步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破除影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二是强化打击拒执罪宣传。希望法院充分利用媒体,向社会通报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罪的有关情况、典型案例,达到增进公众知晓度、教育群众和震慑犯罪的目的,营造打击拒执犯罪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适时邀请公众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促进法院工作更加透明、公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加深对法院的了解、支持执行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