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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与绿共生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4-06-07  人气指数:229

作为文旅新区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法院,通江法院积极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责,以司法之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6月5日——世界环境日

通江法院联合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在红军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向群众发放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宣传手册和普法宣传单,详细讲解了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情况,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重点讲解民法典、环境保护法、水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让群众更加直观地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者、示范者、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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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全国“放鱼日”

为做好我县人工增殖放流工作,修复渔业资源生态平衡,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6月6日全国“放鱼日”当天,通江法院联合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活动中放归华鲮、中华倒刺鲃、鲢鱼等鱼类25万余尾,增加了境内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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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通江法院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增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探索生态价值转换路径,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换的司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