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江县人民法院 徐鹏
自我院“终本案件清仓”活动开展以来,在我办理的众多终本案件中,这个历时7年的“骨头案”,让我找到了让执行终本案件“无解”变“有解”的办法。
在我梳理案件经过时,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戚某某、郭某某分别与被执行人冯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案,被执行人冯某某未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戚某某、郭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后,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冯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冯某某也“人间蒸发”,无人知悉其在何方,该案才进入了终结状态。如何找到被执行人,成为突破该案僵局的关键点。
一战“沪”城
前期我们通过到冯某某户籍地,询问村委会、网格员以及邻居得到了一个邮寄地址,根据这个地址我们来到了上海市某区快递站,查询到冯某某仅有一条取件记录,登记所用电话也无人接听,在周围小区也查无此人。
再战“沪”城
在执行案件中,尤其是终本案件,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已成为制约执行工作的瓶颈,为了寻找冯某某的下落,我们充分借用了网格员“千里眼”“顺风耳”作用,确认了冯某某仍在上海务工,并与他取得了电话联系,约定在上海某地法院见面,但当我们再赴上海时,冯某某“爽约”并未现身,此后冯某某似乎玩起了“躲猫猫”,始终未露面。
决战“沪”城
两赴上海该案仍毫无进展,我们组建专班总结经验,对该案件下一步执行计划精心探讨,决定利用“执行110”警务联动机制,再赴上海与被执行人冯某某“会会面”“过过招”。在第三次抵达上海后,我们首先通过冯某某可能居住地派出所的协助,了解到冯某某的居住位置,并提前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接,借力异地协同执行。在潜伏蹲守两日后,冯某某于深夜在一工友租房处出现,我们立即上前将其传唤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其释法明理后,冯某某仍诸多借口,不履行给付义务。劝说无果后,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帮助下,我们依法对被执行人冯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关押至闵行区拘留所,其妻子迫于我院强大的执行力度,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及时支付案款50000元,并就下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冯某某在被拘留后也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一再表示将按期履行。


全国执行一张网,终本清仓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