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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积极运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5-01-09  人气指数:161

为持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当事人的司法体验感,沙溪法庭积极运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全力推动诉前保全工作,以促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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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给付类案件,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是影响百姓“获得感”的重要原因之一。2024年沙溪法庭受理的金钱给付类案件占比达79%,大部分金钱给付类案件金额在几千元至几万元间,其中以劳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居多。为使这类案件高效化解,让债权人及时受偿债权,沙溪法庭主动作为,以全覆盖的标准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法规及法律意义,以促使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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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沙溪法庭受理的财产保全案件数219件,采取保全措施后在诉讼中调解成功52件、撤诉13件、按撤诉处理11件、未进入诉讼程序自行和解51件,非判决化解率达58%,采取保全措施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务人主动履行金额合计150余万元。

诉前财产保全工作的推进,使部分原本拒不配合诉讼、“玩失踪”的债务人主动与债权人、法庭联系并处理,使案件得到快速有效的化解,成效明显,降低了债权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债权人的诉累,提高了债权人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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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金钱给付类案件占比大,此类案件能高效化解,及时兑现真金白银,事关债权人最切实的利益,事关债权人司法体验感、获得感,事关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沙溪法庭将继续积极运用有效的法律措施,当好高效解纷人,将司法为民理念践行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