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经2020年4月24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的杨继兵等4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5年4月24日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现将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杨继兵、吴尧芳、屈红、李晓莉。
诚挚感谢各位离任人民陪审员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通江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