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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开放日 | 红色调解“连心桥”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5-08-08  人气指数:92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沙溪红色资源优势,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8月7日,通江法院联合沙溪镇党委、政府在沙溪法庭成功举办“红色调解队伍组建协调会暨沙溪法庭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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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势聚力 | 精准通报基层调解现状

协调会上,沙溪法庭庭长黄为通报沙溪片区审判执行案件发案情况。清晰的形势研判,为红色调解队伍的精准定位与高效运行提供了现实依据,凸显了组建工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立柱架梁 | 详解红色调解队伍构成与使命

沙溪镇党委书记苟发超详细介绍了沙溪片区红色调解队伍组成及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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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片区红色调解队伍职能职责

1.全面收集革命先辈开展革命活动的故事、遗迹,挖掘其中蕴含的调解智慧与和谐理念,并深入各村社开展红色调解故事宣讲,引导群众传承红色基因,潜移默化接受红色调解文化熏陶,自觉增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意识。

2.主动、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线索,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3.灵活运用“红色故事引导法、红色精神激励法、红色资源联动法”等多种红色调解工作法,调处法庭移送的涉及本辖区的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化解信访矛盾,营造浓厚红色调解氛围。做到哪里有纠纷就“移动”到哪里,遇事即调、随时可调、就地能调,切实将调解、信访工作由事后处置、被动“兜底”向前置化解、主动治理转变。

4.对个别特殊纠纷(信访案件),村内不便组织调处(左右为难)的,由领导小组组织联动协同,交叉调解处置。

5.疑难复杂纠纷,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干警进行联合调解,申请司法确认。

6.以村为单位,建立完善各村《红色调解工作台账》,对每一起调解处置的案件进行详细记录,做到“一案一档”。

7.沙溪法庭每季度汇总一次各村纠纷调解情况,形成《沙溪镇红色调解工作台账》,动态更新,并实时指导各村调解工作、给予法律支持,确保红色调解机制实质、高效运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枫桥”样板。

集思广益 | 共绘红色调解发展蓝图

在座谈交流环节,与会代表结合各自领域实践,围绕红色调解队伍的运行机制、保障措施、典型案例图册等问题展开讨论,为队伍的后续建设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路和坚实的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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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航定向 | 擘画红色调解崭新征程

会议最后,通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伯梅就红色调解队伍的落地生根与作用发挥提出三点明确要求:

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基层治理的重要性。深刻理解组建红色调解队伍是坚持党的领导、传承红色基因、践行法治为民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要认真履职常态开展红色文化法律宣讲。运用好沙溪红色文化和红色血脉这两大治理法宝,到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开展红色文化和法律常识的宣讲,让红色文化和法治宣传潜移默化地影响老百姓的思想和行为,切实减少矛盾纠纷、信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要协同联动主动积极调解家庭邻里纠纷。希望各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到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后期的跟踪督促、协助执行中,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作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重要组成单位,要协同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确保辖区平安稳定不出事。

通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伯梅,党组成员、副院长施忠诚,沙溪镇党委书记苟发超出席会议。沙溪派出所、司法所所长,沙溪镇综合办、信访办负责同志,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沙溪法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