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依法治县法治宣传专栏 > 内容详情

通江县人民法院2014年推进依法治县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通江县人民法院  添加时间:2015-01-27  人气指数:3285


通江县人民法院

2014年推进依法治县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意见》( 通委[2014]11号要求和依法治县领导小组[2014]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及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通江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县的全过程,确保依法治国方略扎实推进。

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忠于履行宪法法律赋于的司法职能,严格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证宪法法律贯彻实施。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改进司法作风,深化司法公开,推行阳光司法,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引导公民自觉履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坚持服务发展改革稳定大局。立足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县工作中的推动者、实践者、维护者的作用,积极支持县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将依法治县工作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各项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工作,为依法促进通江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律素养。继续深化“50、80”工程和法官进社区活动,把一些有影响的或典型案件拉到案发地审理,通过以案释法,起到法治宣传和惩戒作用;社区法官深入社区帮助化解纷争,解答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宣传,同时通过开展法官“六进”活动,发放法律适用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宣讲,努力提升全民法律素养。

(牵头领导:曾建平;责任部门:宣教科,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加强法院干警自身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的同时,行政庭要针对在办理行政案件中行政执法出现的问题,加大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办案部门要结合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多措施,不断提升法院干警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牵头领导:曾建平;责任部门:行政庭;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推进平安通江建设。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严惩盗劫和涉统筹城乡中的渎职、贿赂、集资诈骗犯罪;扎实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等专项审判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领导:曾建平;责任部门:刑庭;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四)加大巡回审理力度,发挥流动审判法庭作用。

各人民法庭要加强巡回审理工作,保证涉农民事案件巡回神审理率达80%以上,凡巡回审理案件,应邀请基层所在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审理,将代表委员旁听情况及时报办公室,原则上各人民法庭年巡回审理案件至少10件以上。为震慑犯罪、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刑事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必须达50%,到乡镇开庭审理全年不能少于5次。

(牵头领导:李泽胜、李正东;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五)开展专项审判活动,促进经济有序发展。加强民商事审判工,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慎重审理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相关的各类民事案件,审理好高利贷、拆迁安置、金融、医患、劳动争议、损害赔偿、保险、房屋买卖、土地流转、公司清算、企业改制、破产等类型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好统筹城乡中出现的各类民事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扎实开展交通事故专项审判活动,继续深化“农民工因工受伤”和“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合同纠纷”专项审判活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牵头领导:李泽胜、李正东;责任部门:民一庭、民二庭;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六)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践行司法为民。以扎实深入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为契机,在立案环节,开通绿色通道,严格落实诉讼费减、免、缓;在执行环节,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的困难申请人落实司法救助;在审判环节,对当事人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来访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司法服务和切实可行的司法帮助,力求通过法院审判职能,把司法为民工作抓好抓实。

(牵头领导:李泽胜;责任部门:执行局、立案庭;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七)全面推行“阳光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和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今年6月底前完成执行信息公开,12月底前完成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2015年底前完成审判流程公开。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进一步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制度,将法院案件审理置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保持党的领导,加大对外宣传报道和法制宣传工作,营造公开的司法环境,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推动法治通江建设。

(牵头领导:曾建平、李泽胜;责任部门:审管办,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四、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业务副院长曾建平、李泽胜、李正东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丽萍担任办公室主任,钟艳、周伟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县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把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纳入了本院岗位目标考核,规定了具体明确的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监督与奖惩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庭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庭室要通报批评。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每年投入一定资金作为日常工作经费,确保依法治县工作顺利开展。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