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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法院民一庭妥善化解一起外地民工聚众信访案

文章来源:通江县人民法院  添加时间:2013-11-18  人气指数:1343


通江法院民一庭妥善化解一起外地民工聚众信访案

 

7月3日,通江法院民一庭在通江县人民政府信访室妥善化解一起聚众信访案件,使一起多达十余人的外省籍人员信访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务工致残,起诉索赔。通江县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通江县诺江镇“京都大夏”项目,通江籍建筑承包商余建勇挂靠广西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建设,2012年5月14日,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江县“京都大夏”工地项目经理余建勇与巴中市巴州区建筑承包商吴建川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将“京都大夏”项目整个劳务工程以235元/㎡承包给吴建川,吴建川又将其中部分钢筋工程以30元/㎡承包给巴中市巴州区个体承包商牟正锋,牟正锋雇请多年来与自己一同在外务工的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牌楼村二组村民熊治蓉、张守恒夫妇前来通江做工。2012年8月13日上午,熊治蓉正在工地干活时,被吊运时脱落的钢筋砸伤腰部,经通江县人民医院抢救后,送往巴中市骨科医院诊断为腰4、5椎体爆裂性骨折。住院治疗至2013年1月28日好转出院,经四川巴中明正司法鉴定所2013年2月27日鉴定,原告熊治蓉伤残程度为叁级,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熊治蓉索赔无果,起诉来院,通江法院民一庭受理了该案。

拒绝鉴定,聚众信访。2013年6月25日,民一庭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审理中被告广西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原告熊治蓉的伤残等级鉴定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该案休庭。休庭后熊治蓉丈夫张守恒拒绝配合法院要求的鉴定工作,并于6月30日从湖北省荆门市老家召集了其父母、子女、近亲属等十余人来通江,几天来一直在县委、政府信访,在县政府门口聚集,悬挂横幅、书写冤单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引起了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县长王军责成信访办工作人员迅速商请法院派员前来协调此案。

法官斡旋,息诉罢访。7月3日上午,通江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向导带领书记员赶到县政府,一进大厅,十余人聚集在一起,老的近70岁,三个小孩最小的几岁,哭的哭、闹的闹,场景一片混乱,引起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及往来办事的数十人围观,我院审判员到场后主动向信访办工作人员作了介绍,并要求熊治蓉亲属控制情绪,在广西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派来参与调解人员到场时,场面一度失控,熊治蓉亲属抓扯、打闹,要求还给他们健康的人,信访办工作人员报警后,诺江派出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了局面,我院审判人员主持调解期间,广西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坚持要求重新鉴定,熊治蓉亲属拒不同意重新鉴定,其父母多次大哭,三个小孩一同大哭,调解场面被迫中止,政府安保人员多次来到调解现场,但法官不厌其烦地作工作,恩威并施,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赔偿原告熊治蓉伤后应计各项赔偿费用共65万元(不含治疗期间开支医疗费),并在2013年12月30日前分三次付清。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