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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法院民一庭高效调处一影响市政建设案

文章来源:通江县人民法院  添加时间:2013-11-18  人气指数:1616


能动司法调纠纷    服务大局效果好

通江法院民一庭高效调处一影响市政建设案

 

近日,通江法院民一庭仅用10天时间火速调处了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诉周江东、蹇红梅夫妇确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有效一案,及时保障了诺江镇厥溪沟片区市政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为通江县委、政府排忧解难,受到了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2012年4月16日,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通江县诺江镇城东村三社居民周江东、蹇红梅夫妇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双方约定:对位于通江县诺江镇厥溪沟,以通房权证诺江镇字第10155号登记的属周江东、蹇红梅夫妇所有的605.24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进行征收;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补偿周江东、蹇红梅夫妇人民币1330194元和 还厥溪沟安置房90平方米。协议签订后,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2年6月15日支付给周江东、蹇红梅夫妇补偿金50万元。

2013年4月,县政府进行市政工程建设,需对周江东、蹇红梅夫妇的房屋实施开挖。周江东、蹇红梅夫妇以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及时支付征收补偿金,要求赔偿违约金为由阻止政府开挖房屋。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周江东、蹇红梅夫妇多次协商无果,导致城市建设停止。2013年5月22日,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诉来院,要求确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有效,周江东、蹇红梅夫妇履行合同义务。

为支持城市建设,通江法院民一庭接受本案后,庭长亲自承办,主动出击开展调查取证,分别给双方当事人作调解工作,促成调解协议达成。协议达成后,为案件的补偿款尽快履行,又向通江县政府、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江县交通局汇报协调,最终使巨额的补偿款得到落实,从立案受理和补偿款落实只用了10天时间。

一件标的额大的信访难案的及时妥善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满意的多重效果。这也是通江法院利用审判职能服务大局的宗旨。今年来,通江法院抽出一名院领导和两名业务骨干专门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城南土地整治、厥溪沟大桥建设和高明新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3年6月20日